注册商标转让协议通用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协议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协议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写好协议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注册商标转让协议通用,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注册商标转让协议通用1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协商一致,对商标权的转让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的商标名称:
二、商标图样:附商标图样,并由转让方盖骑缝章。
三、商标注册号:
四、该商标下次应续展的时间: 年 月 日。
五、该商标取得注册所包括的服务的类别及服务的具体名称:第 类按商标证原件所包括的内容。
六、转让方的保证
1.转让方保证该权利无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许可他人使用或作为抵押。
2.转让方保证在国际分类第 类以及在其他类别的与第 类有关商品类似的商品上,转让方没有任何与该权利相同的或近似的商标获得注册或提出申请注册。
3.转让方保证在本协议生效后,将不以任何方式谋求对该权利或与其类似的商标的包括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在内的任何权益,且上述所有权利均将由受让方行使。
4.转让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同时签署该权利的商标专用权的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书,并同时将该商标商标注册证正本交受让方或受让方的代理人。
5.如果 ……此处隐藏2456个字……让费为人民币________整,以收款收据为准,付款方式,签合同时一次付清。
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签订之日至该商标核准转让之前乙方拥有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独占使用权。
三、商标转让申请具体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转让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办理上述有效商标转让的一切文件,证件。并保证该等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该商标转让全过程中,转让人必须协助受让人办理过户所需的一切资料提供至该商标成功转让乙方名下为止。
四、甲方保证转让的注册商标拥有的合法性及不存在权利瑕疵,具体地说: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日前没有给第三者办理过许可使用;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与第三方商标争议;转让的商标在转让之前不存在被第三者财产诉讼保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甲方应将自己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或申请中的相同或者近似的注册商标一并办理转让;要求一并转让的商标乙方不另支付额外费用。
五、转让的注册商标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商标无效,要负责全额退还商标转让费。
六、甲乙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提起诉讼,甲乙双方应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违约责任,在签订此协议之前或者之后如甲方将上述商标卖给其他单位或个人,应负相关法律责任,赔偿乙方转让费十倍违约金。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国家商标局备案一份。
九、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解决,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双方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