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粮食收购合同四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粮食收购合同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粮食收购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一、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粮油流通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色拉油买卖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二、产品名称:
色拉油、大米
三、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一级日清色拉油,优质东北大米,严格按国家标准生产,质量检查报告以公示的为参考标准。
四、合同期限:
本合约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截止。
五、质保证金:
1、自合同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保证金,质量/价格诚信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在第一次合作款扣出质量保证金)。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装色拉油的容器,但必须符合国家卫生要求标准,甲方交适当容器压金(二个容器/20xx00元),
3、终止合同甲方退还乙方容器,乙方退还甲方容器压金,同样甲方退还乙方保证金。
六、供货方式:
1、甲方以电话通知方式,通知乙方供货,甲方 ……此处隐藏943个字……三等级以上。既:水份13。5%以下,杂质1%以下。
三、价格:每吨3100元整(含装卸费、运输费、);总金额:244。44万元
四、包装:采用散装运输
五、交货地点:那坡县龙合粮食供应站仓库
六、验收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七、交货日期:
20xx年10月30日前将货运至指定地点。
八、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货物送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交接责任:
甲方在货物入库后按批次检斤验质。如发现数量或每包重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双方按《粮食运输管理规则》(国粮储〔1997〕255号)的规定办理;如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双方委托广西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抽样化验,并以其出具的质检报告结果为准,产生的经济责任,概由责任方负责。如乙方不按时派员会验,则以甲方验收为准。不合格部分货物由乙方在交货时间内予以补换。
十、货款支付:货到付款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方如有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承担经济责任。
十二、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 (盖章)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