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粮食收购合同三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粮食收购合同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粮食收购合同 篇1交售方(以下简称甲方)
收购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粮食品种、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时间及交货数量品种:玉米合计金额:。
二、收购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交售方式:______________
三、运费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定金数额:_____________________给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结算方式:
1、现金结算;
2、期限: 20xx年xx月xx日前结清。
六、其他约定事项:
当日结算价格:水分30以下1.5元/公斤,水分30以上1.48元/公斤;预期结算实行保护价收购,高于1.5元/公斤和1.48元/公斤,按结算日当地市场价格为准;低于1.5元/公斤和1。48元/公斤的,按1.5元/公斤1.48元/公斤收取。
七、违约责任: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 ……此处隐藏920个字……、地点、方式及验收:
年月日,承租方验收。5、在仓库出租使用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承租人的管理工作。
6、本合同期满,出租人如不愿意继续出租仓库给承租人,应于本合同期满前40天书面告知承租人。
7、出租人应保持储粮仓库、库区符合约定的使用状态,若发生危及储粮安全或影响其他工作等情况时,应及时处理。
第九条:双方责任:
(一)承租人责任:
l、租用仓库期间,若因承租人原因造成出租人设施损坏,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2、无故不及时支付出租人租仓费用,应支付出租人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延迟一日支付出租人租仓费用的0.3%。
(二)出租人责任:
1、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储粮损失,出租人必须赔偿全部损失。
2、不及时维修仓房设施,影响粮食正常储存的,承租人将根据情况扣除其当月租仓费用,造成承租人粮食损失的,由出租人承担。
第十条: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一条:本合同期限为 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愿意继续履行的,视为合同的延续,但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新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的权利义务适用本合同的规定。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修改、复印、
传真均不能作为法律依据,双方各执两份。
出 租 人 承 租 人
单位: 单位:
地址: 地址: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帐号: 帐号:
开户行: 开户行:
邮编: 邮编: